Search

我燒5000萬陰司紙俾你梁振英就唔係資產!2018-7-23《熊出沒注意》

  • Share this:

【雙重標準,何以服天下?】

幾天前,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罪名上訴失敗,結果重新入獄。但是,為什麼曾蔭權因為一份洽談中的租約,沒有申報就被定罪入獄;相反,梁振英在任的時候,明目張膽收受UGL 5000萬,涉嫌沒有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及記錄在案,就不受追究?

這是不是雙重標準?廉署一向標榜自己不偏不倚,為什麼對曾蔭權是一套,對梁振英又搞另一套呢?

梁振英身為特首,收了5000萬UGL的錢,有人說這不是資產。老實說,燒5000萬冥錢給你就不是資產!但5000萬港元絕對是資產!

廉政公署也好,香港稅務局也好,必須要向700萬市民解釋是否搞雙重標準!


Tags:

About author
劉夢熊博士,(Lew Mon-hung,1948年12月11日 - ),生於廣東台山,榮休全國政協委員、香港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非全職顧問,曾任百家戰略智庫主席、佳訊控股董事局主席兼執行董事及東方明珠創業董事局副主席、國際資源集團主席、世界最大華資投資銀行及證券行「京華山一國際(香港)有限公司」首席顧問、《鏡報》文化企業有限公司董事,又撰寫《文匯報》「指點江山」、《東方日報》「指點江山」專欄。
View all posts